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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与环境管理科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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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执行好上级部门和局党组对本科工作的决议。
2、负责拟定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复核、行政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。
4、负责在管理相对人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情况下,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5、负责对本局委托的单位实施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。
6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备案、有关规范性文件、行政执法证件等有关法制工作情况的上报工作。
7、负责全局法律法规、环境政策、政治理论等学习培训工作。
8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,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。
9、负责组织环境报刊、杂志的征订工作。